“业主不交物业费,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不到位,表面上看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,其实是由开发商引起的!”昨天,政协委员、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、北京三替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少华提出了“关于对新建小区应重新调整管理体制的建议”。
李少华委员说,矛盾之一是由开发商的急功近利引起的。“一些开发商只顾收钱,导致小区房屋质量难保、不按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问题屡见不鲜,最终导致业主与开发商矛盾加深。”
柳清居小区2005年的物业费收取比例为97.04%。均豪物业柳清居项目负责人马建平告诉记者,道理很简单:通俗一点说,就是把业主的事当作自己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