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行实名制购房,“期房”将禁止转让,即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;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、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,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。
我们知道,炒房投机,多是在商品房刚刚取得预售证之后先签预售合同,付完很少比例的首付款便将所购期房上市交易,这样一来自己出资有限,一转手,一个平方就能赚个几百,比做什么生意来钱都快。因此,我们常在中介市场看到还没交付的期房,比如森海都市花园、香格里拉花园等小区的期房,还没建好就成了二手房。这就形成了未建好的楼盘,开发商无房可卖,中介却大量供应的局面,而真正购房自住的消费者要想买到房子,也就只有从中介手中高价购入了。
期房禁止转让之后,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手中有期房的炒房者被套牢。房子买下了,首付付过了,贷款正在还款中,本以为很快就可出手的投机者这下可傻了眼。卖吧,转让手续办不了,应者寥寥;不卖吧,每月上千甚至是数千的贷款利息,着实让人吃不消。怎么办?除了退房自认损失,就只有一条路了:出租。不是么,好歹收点租金,也能填补些亏空啊。好,这么一来,房地产三级市场――租赁市场就会由冷转热。可以预见,用不了很长时间,那些没来得及脱手的期房,将会纷纷挂上出租的牌子。然而,一项政策出台,总会有人去寻找它的空档。这不,有人就说了:“在交易期房的时候可以先办理公证,等到产权证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。”方法听来倒是不错,不过可行性却不高。因为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,是以产权的实际转移为标准的,因而公证在房屋买卖中的实际作用是非常有限的,它只能证明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,却不能证明房屋产权的转移。这样一来,转让风险就会加大,谁也无法预料卖方在产权证办好之前,会有什么样的事发生,稍微一点变故就可能造成买卖的告吹。
当期房从二手市场退出后,房价会降吗?这恐怕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了。
期房禁止转让前,中介市场出售的二手房,一部分是期房,一部分是有产权证的、真正意义上的旧房子,而旧房房源则被大量的期房转让信息所湮没,价格也不被看好。期房禁止转让之后,这些旧房源将成为中介里出售房屋的主流,其价格很可能不降反升。 再看一手房市场,期房不许转让了,房价会降吗?我们知道,买房子无非是三种需要:一是自住,二是投机,三是投资。从表面上看,期房禁止转让后,购房投机,此路不通;购房投资,风险大周期长,得不偿失;就只剩下购房自住了,而这恰恰正是国家所鼓励的。但是三种需要已去其二,房价难道不跌吗?我的回答是否定的。要弄明白这个问题,首先就要明白房产新政出台的目的。这份《意见》无疑是国八条和温家宝总理八点意见的实施细则,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击和限制整个房地产市场,而是打击和遏制投机性购房,控制投资性购房,鼓励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,合理调整住房结构,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。而这一切的最终目的,就是要稳定住房价格,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。也就是说,未来的一手商品房市场,将会是百花齐放,品种齐全的局面,各阶层人士都应该能够找到自己合适的选择,而房价,则以稳为中心。
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期房禁止转让之后,三级租赁市场会自此活跃;二级市场短期内交易量会有所下降,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价格可能上升;一级市场供应品种增多,房价稳中有升 |